回鄉當農民 葉森樹 http://www.zqsc.net 2008年7月16日 9:20 作者: 葉森樹 来源: 本站原创 |
|
回鄉當農民
葉森樹
一九七五年七月,剛滿十五歲、身高一米四幾的我(兩年半後,高考體檢表上寫著兩個整數:身高一米五零,體重四十五公斤。一年後的大學體檢,正好長了十公分),“回”到熟悉的家鄉,當農民來了。十五歲的我是那麼幼稚,那麼單純,沒有任何非份之想。中學畢業前我甚至還寫信給父親,讓他不用為我操心找工作(其實他根本就不操心,只希望家裡早日有個勞力),我會響應毛的號召,回到農村去,為祖國的建設添磚加瓦。
七月,正是一年中最繁忙的“雙搶”時節。口號是“不插八一秧”,最晚不能過立秋。參加“雙搶”雖然已經不是第一次,但以前屬於幫忙,比較自由。從那時起,就是真正農民了。早上四點剛過就被隊長的喇叭聲叫醒(當然隊長自己也不能當“周剝皮”),刷牙洗臉後步行五、六里路趕到田頭時,太陽和星星一起正好提供足夠的亮度,照明我們勞動。家庭主婦也與我們同時起床,準備早飯和午飯。勞動兩、三小時後,當天輪到送飯的人把早飯和中飯一起送到。晚上天將黑時,再挑一擔殼子回家,按重量另計工分。最強壯人的一擔可以挑二百三四十斤。遇到最忙的時候,晚飯後還要在家附近挑燈夜戰。照明用的可以是電燈——如果水輪泵能發出電來的話,也有可能是松明火,有時還會是“汽燈”。一加夜班,晚上睡眠的時間就只剩下四、五個小時了。“雙搶”,也就是“搶收”——收割早稻,和“搶種”——栽種晚稻。收割包括割稻和脫粒,兩項同時進行。割稻用的是手功,脫粒用的是腳勁。割稻和脫粒的人會經常交換角色,既提高效益,也減輕疲勞。脫粒機是有齒輪的半機械化機器,從六十年代末期開始使用。連接的齒輪露在外面,很不安全。我們村子的一個人,在給齒輪加油時,被碾掉了食指,還問手上的螞蟥從哪兒來的。當別人告訴他,那是他的指頭時,他的臉色立刻就變了,疼痛感隨之而來。如此之類的“小”事故到處都有發生。後來外接輪改成內切輪,才稍微安全了一些。
雙搶時的“拔秧”算是輕鬆活。拔秧一般是在涼爽的早晨進行,而且可以坐著拔,但有些人(主要是女的)會害怕秧田裡的螞蟥。螞蟥吸在身上不能硬扯,而應該對它用力打一掌,讓它掉下來。它吸血時會釋放一種物質,阻止血液凝固,所以人們說,“螞蟥吸多少就流多少”。螞蟥被剁成兩節後就成為兩條,有俗話為証:“(螞蟥)不怕刀,不怕斧,只怕倒翻肚”(也怕煙草)。“倒翻肚”就是把螞蟥像腸子那樣裡外翻個個,然後插在田坎上曬。所以,螞蟥有時還成為我們苦中作樂的對象。最苦的是插秧:當空的烈日和著田裡滾燙的泥漿。插秧雖然主要講的是手上功夫,但也需要腳的配合。如果是往前插,腳起腳落都要小心,以免把剛插下的秧弄倒。如果是插“渾秧”,即插到未打格子的田裡,則一般是往後退,要求走得直。插秧時最怕“掛牌子”,也就是兩邊的人都插到前面去了。被掛牌子就說明技不如人。被掛牌子後更難插快:如果田裡的秧偏疏,你前面的秧會被旁邊的人拿走﹔如果田裡的秧偏密,週圍剩餘的秧都扔到你的前面。要是碰到好心的在旁邊,他(她)會幫你插上一行。
插秧和割稻子的共同之處是,一個人幾乎沒有直腰的機會。草帽或斗笠雖然擋一點太陽,但它既礙事又悶熱,有些人索性不用它。直到今天,我還不願意戴太陽帽。衣服穿在身上使汗水更難蒸發,那就乾脆不穿它。整個夏天,就一條短褲,皮脫了一次之後不會再脫。
第二年從六月直到十月我都是如此,倒也省了不少事。太陽還不厲害時開始光膀子曬就不會脫皮,倒是煉成了個“黑人”。
“雙搶”結束後,大家算鬆了一口氣。田裡的活主要是除草(“耘田”)和施肥,有空餘的時間也為茶樹鋤草與施肥。耘田算是最輕鬆的活了:手裡拄著一跟“耘田棒”,雙腳輪番著把雜草踩下去。但耘第三茬田時,即將抽穗的禾苗可以把腿割破。生產隊裡的活鬆了一口氣,農民可是照樣起早貪黑。早上下自留地,晚上收工後砍一擔柴回家,這是當地農民的慣例,一年四季都是如此,只有春插、雙搶和秋收時除外。上山幹活穿的一般是草鞋或破解放鞋,雨後走到山上鞋裡鞋外都滑溜,我就只穿娘胎裡帶來的鞋子。打赤腳上山的習慣一直延續到我上大學後的一九七八年。秋收,除了割稻子以外,油茶子、玉米和可能少量的小米也要歸倉。
秋收後到春插前,大約有五個月的時間,算是農閒的時候。說閒也閒不到那裡去。家裡的自留地裡就有幹不完的活,柴也是不怕多的,多了可以挑到縣城去換一點零用錢。生產隊裡的活也不會少。給所有的茶林進行全面的鋤草(鬆土)是第一件事。這種活沒有什麼值得特書的,但一九七六年初冬的一天使我終身難忘。那天,我跟往常一樣穿一件襯衫去上工,走到路上已經感到氣溫的變化,但沒當回事。到了目的地開始勞動時,我真正感到了寒風的刺骨,只好通過加倍的賣力來緩和一下澈骨之寒。只穿一件單衣的還有三人,其中一人頂不住而中途回家了,另外二人跟我一同堅持到底的,第二天未能出工。我不但堅持到收工,收工後還到附近的林子裡砍了一捆竹子回家作竹編用。一進了樹林,身子頓時就暖和了。開墾荒山以便來年種玉米或茶樹也是冬天的活之一。大的松樹砍倒、鋸好堆起來,等漲大水時隨溪流放到縣城,從縣城再用汽車運出去,賣給國家鋪鐵路。最有用的是杉樹,大大小小,只要不是太嫩,都有利用的價值。細小的在火上加熱後做成藤子,固定房架或其它東西都用得上,牢固而耐用,幾十年乃至上百年都不朽壞﹔中等的作家具﹔大的作房子的樑柱。其它的一律當柴火。樹木砍光後,再放一把火燒淨,最後是挖樹根。樹根耐燒,是最好的柴,但在冬天挖樹根是一件苦差事。隨著鋤頭挖到樹根而震動的手就在寒風中開裂,血就立刻從新鮮的裂縫中擠出來。
雖說是“瑞雪兆豐年”,雪要是長期不化,牛就沒有了青飼料。在冬天能給牛作青飼料的是茅草,也就是使魯班發明鋸子的那種。在積雪的山上砍茅草(不是割,因為杆子也能吃。同時也是為了重量而多計工分),手腳受冷的程度是可想而知的,但更痛苦的還不是冷。砍茅草要求手勁大,刀又利,左手一把抓緊,右手一刀砍斷。如果左手不抓,擺動的茅草很難砍斷,砍斷後再理整齊也費事﹔如果左手抓不緊,砍下去的刀就把茅草從手中往下拉,左手心就被鋸成一道道血痕。一擔茅草到家,左手掌已是一片血肉模糊。農民上山幹活沒有戴手套的,即便有,戴著也礙事。直到今天,我在院子裡幹活,還不願意戴手套。除了寒冷與外傷,有時還會受雨淋。謹慎的人,尤其是上了年紀的,只要離家有幾里路,都會帶上雨具——斗笠和蓑衣(或塑料薄膜做的雨衣)。一次在玉米地除草,我什麼都沒帶,活沒幹多久大雨就傾盆而下。我硬是在大雨中堅持勞動到收工。現在想起來,那時候身體真是好,日曬、雨淋、寒冷都經受得住。割破的傷口,幾乎不用什麼藥,在幾天內就會痊癒。
[作者簡介] 葉森樹﹐江西婺源縣七五屆中學生﹐回鄉知青﹐現居南加州千橡市。
|

